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哇~民國100年1月11日零時起生效,以進入申根區首站(含轉機)的當地時間為準,可以免申根簽證方式進入的歐洲申根區國家及地區,凡持憑內載有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的有效中華民國護照,即可前往歐洲35個國家及地區短期停留,不需要辦理簽證,而停留期間為每6個月內累計不超過90天!另外,加拿大也提供免簽,到世界旅遊真得更便利了!
提醒您,雖然目前申根國家可免簽證,有鑒於歐洲國家即使只是個小就醫,費用都相當驚人,所以還是強烈建議購買申根地區的醫療旅行保險,不怕一萬,只怕萬一唷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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